近日,烟台市国资委印发《烟台市市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对原有的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市管企业担保行为,切实加强担保管理。为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新的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企业的担保行为均由企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同时,为了有效防范风险,要求各市管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担保管理制度,完善担保风险防范措施,依法合规开展担保业务,并明确要求市管企业不得为个人及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为高风险业务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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