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资委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5-24

近日,针对少数省属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足、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招投标和合同管 理不严格、财务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江苏省国资委下发《江苏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通知》,对省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科学规划重大投资项目,认真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省属企业应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以此为依据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确立年度投资目标。除省级以上部门下达的专项任务外,未列入规划、计划的临时性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是要注重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对拟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省属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严格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是要规范决策程序和行为。对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要建立完善分级授权决策机制,股权多元化企业研究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前,国有股东代表应请示集团公司,并按集团公司意见参与项目投资决策。

四是要加强项目设计和变更把关。要加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理。建立施工图会审制度,未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不得用于施工。严格规范设计变更管理,建立健全设计变更分级审批制度,明确设计变更审批权限。

五是要强化投资概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编制投资概算和预算。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估算百分之十的,项目单位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六是要严格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除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外,凡达到和超过限额的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限额以下能进行招投标的,尽量走招投标程序。加强合同管理,推行合同规划制度。

七是要严格按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工程建设进入施工阶段后,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节点明了,实现工程建设有序可控。要强化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突出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加强现场检查督导。

八是要突出工程质量管理。要明确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高标准抓好工程质量建设。投资主体与各项目单位以切实可行的方式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九是要强化项目资金管控。项目单位应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事前、事中管控,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依法合规。要加强项目资金结算管理,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跟踪审计,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十是要建立完备的项目档案。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全过程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专人负责,集中保管。

十一是要严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投资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到位。

十二是要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省属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制度,按年度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对投资额较大项目及具典型意义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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