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广西国资委督查组赴桂林、柳州等地对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并实地检查了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反馈意见。
督查组要求各企业尤其是企业领导,要根据自治区关于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确保汛期安全;企业要针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资金、人员、责任、整改措施和预案,认真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制度,着力提升汛期安全保障水平,构建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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