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出资人”和“国资系统”这两个核心,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明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分类管理、加快国有资产整合重组为重点,积极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新模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进行功能定位分类。对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从业人员等情况进行详细的数据信息采集和综合分析,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核定意见》,将16家市属国有企业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类。核定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商业一类企业,日照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商业二类企业,日照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文化性质的商业二类企业。以此科学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合理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二是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布局,重组优化现有企业。根据我市战略发展需要,按照资源整合、业务整合、协同效益的原则,推动市场化开放式重组整合。按照市政府要求,将梦幻海滩东港区段、万平口景区和灯塔广场区域移交市城投集团管理运营,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旅游资源、发挥整体效益;将市天然气公司和市安通总公司优质资产整体划转至市公交公司,实现产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营业成本,放大资本效用;将我市投资的青日连铁路和鲁南高速铁路股权注入日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壮大企业规模、提高融资能力。三是加强资本运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日照市市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形成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制度,积极开展财务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准确把握企业经济运行特征,及时识别和防范风险;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建立常态化检查评价制度,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行为、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