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文件下发后,江苏省南通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方案,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宣传贯彻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思路,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签订“两书”层层落实责任,南通市国资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桂顺同志与各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委各分管领导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承诺书和党风廉政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三是全面开展企业经营风险排查,围绕市场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在出资企业中逐户开展经营风险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加强整改。
南通市国资委历来把国有资产监督作为工作重心,采取“五个强化”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指导出资企业强化内部监督。9户出资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配备到位,“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大部分出资企业设立监察审计部,形成纪检监察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二是强化出资人监督。构建外派监事、审计监督、纪检督察 “三位一体”的国企风险监控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强化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定了《南通市市属企业经营投资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四是强化制度建设。近三年先后制定相关文件15份,并指导出资企业修订内控制度手册,完善了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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