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来,江西省景德镇市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坚决执行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赋予该委的各项权责并依法履职,努力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学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加强国有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有效防止了在国有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资产划转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和低估贱卖行为,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组织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新增未划转的国有资产实行了集中划转和统一管理,基本实现监管“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违规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对市属国有企业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和信息化管理。三是组织开展了出资监管企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坚持每月对监管企业财务快报和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跟踪整改落实。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坚持“一企一策”的原则,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方案,完成了2015年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2016年的经营业绩考核方案正在沟通制定中。五是积极发挥了法务和财务工作室的作用,有效防范了出资监管企业在经营、投资过程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六是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组建完成并已投入工作,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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