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国资委就外派监事会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6-20

6月7日,经恩施州政府同意,州国资委组织召开了出资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会议,就出资企业外派监事会相关工作进行了集中探讨、研究、部署。湖北恩施州国资委党组书记、主任蔡章祥等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州国投公司、经济开发公司、农发担保公司、硒康牧业公司等4家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成员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州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公室关于《恩施自治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恩施自治州国有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1+10"制度的报告,对监事会相关工作规范进行了解读、提出了要求。  

蔡章祥对前一阶段外派监事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向出资企业外派监事会,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发展的需要,既是国有企业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先期在由州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4家企业开展外派监事会工作试点,以后将根据国企改革实际,逐步向其他州属国有企业实现全覆盖。 

蔡章祥强调,各出资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理解和支持外派监事会开展工作,把监事会工作作为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内容,作为规范企业管理、规范履职行为、促进企业稳健发展的有力抓手;要切实做好各项保障,为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保障;要配齐配强职工监事,支持职工监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他要求,国资委党组以及委内各科室要成为外派监事会的坚强后盾,努力为监事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蔡章祥还结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州国资委与各州属国有企业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就如何做好国资国企监管工作,做大做强州属国有企业提了要求。一是国资委各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要创新工作方式,依法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各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要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要严格执行国资监管各项规章制度,禁止搞变通处理。三是要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要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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