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山东日照市检察院、日照市国资委联合召开市属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议,16家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班子副职及部分中层正职和市国资委机关人员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管锡露同志和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高月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处级检察员徐慧同志以“预防职务犯罪法律法规和案例警示”为主题作了专题讲座,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马德言同志以“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题作了专题讲座。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调研员王雷同志主持会议。管锡露同志分析了当前形势下,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紧迫感和必要性,提出市属各国有企业要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制约监督,惩防并举,构筑法律城墙。高月波同志介绍了市属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着重介绍了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在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强调市属各国有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国资人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徐慧同志讲解了当前发生的贪污受贿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根据当前形势,结合司法实践,解读了最高检和最高法对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等罪行做出的最新司法解释,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并结合自身查办案件的经历,以大量鲜活的案例为与会者做了一次深刻而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马德言同志解读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举措和成效,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指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没有“特殊论”,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并结合国有企业的特点重点强调了国有企业负责人作为党员应该遵守的各项纪律要求。警示教育会议使与会者受到深刻教育,提高了大家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重要认识,增强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强化了国资监管队伍清廉从业意识,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贪污腐败、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