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资委与出资企业签订改革目标暨业绩考核责任书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7-04

6月30日,省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改革目标暨业绩考核责任书签约大会。会上,省国资委主任韩冬炎代表省国资委与14户出资企业分别签订了《改革目标责任书》和《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海涛出席了会议;省国资委领导班成员、副巡视员、监事会主席,各出资企业董事长、主管改革和经营工作负责人,委机关全体干部和财务总监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将改革目标纳入业绩考核的重大意义。一是国家有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的1+N文件要求国有企业加快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调研时作的重要讲话,也要求我省要加快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二是省里有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宪魁书记和陆昊省长对此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企业有需要。出资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体制机制不活,改革和发展的压力都很大。

会议强调,要细化目标,将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具体到业绩考核中来。一要进行分类考核。要根据出资企业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将企业分为商业一类企业和商业二类企业。二要突出重点任务考核。主要分为指令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三要强化加减分考核。最多加10分,最多减20分。四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维护职工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要严明责任,狠抓出资企业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要保证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和推进时间,确保改革任务的完成。二要提前谋划下步改革重点。各出资企业必须谋划好到2020年每一年的改革任务,重点谋划好2017年改革任务。三要科学规范考评过程。要成立综合考评办,变单项业务考评为综合业绩考评,变单个处室主导考评为相关处室联合考评。四要严格兑现考评结果。企业负责人考核结果要与薪酬紧密挂钩,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能者上,庸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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