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和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7-13

7月8日,江苏省国资委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和伟大贡献,深刻阐明了我党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方略,强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是我党历史上又一个划时代的宣言。省国资委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重要日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刻理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会议还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要批示,认真传达学习了马凯副总理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是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新形势下对国有企业改革更高要求上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理直气壮抓改革、抓发展,坚定不移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二要着力谋划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改革的举措,对照会议明确的增强活力、优化布局、提质增效、防止流失、加强党建五大改革重点,全面梳理我委正在推进的改革工作和正在研究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晰改革思路,优化改革路径,完善改革举措,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力争取得新突破。三要进一步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以点促面,把握好改革推进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四要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与加强指导监督相结合,一方面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改革工作,另一方面要健全委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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