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完成《2016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印发《2016年依法行政和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包含9个方面19条具体任务,除继续做好常规性工作外,2016年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制定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委的五年实施规划,积极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二是建立“三个清单”。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明确出资人监管权责边界,建立和完善我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清单,优化精简国资监管事项,推进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三是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并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四是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采取委托第三方立法模式,开展《广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五是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国资监管运行机制,规范国资监管业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备案、抽查等方式,实现职能转变和加强监管同步到位。六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按时完成各项改革分工任务。七是制定“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制定本系统“七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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