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山东省国资委与烟台市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重点将在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建设山东省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企业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省管企业和烟台市的比较优势,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确保协议内容高效落地,烟台市政府与省国资委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合作对接工作机制,山东省国资委有关处室和烟台市国资委,负责落实和推进本合作协议的合作内容及其他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合作会商机制。山东省国资委与烟台市政府定期交流会商,及时沟通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烟台市国资委定期向省管企业通报烟台市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投资开发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项目信息;省国资委支持省管企业到烟台实地考察、合作洽谈,推动双方企业深化合作,共同发展。签约仪式上,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烟台分公司等4户省管企业与烟台蓬长客港公司等5户市管企业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省管企业与烟台市已达成合作项目9个,投资合作金额近300亿元。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