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资委出台向市属地方
金融企业监事会派驻重点联系人制度

文章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8-04

日前,为加强对苏州市属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的监管,苏州市国资委下发通知,决定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市属地方金融企业监事会派驻重点联系人。

监事会重点联系人由苏州市国资委委派,苏州市国资委派驻苏州国发集团监事会(以下简称“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担任,对苏州市国资委负责,并由外派监事会进行业务管理。重点联系人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列席金融企业涉及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重要会议,了解和掌握企业重大事项;二是按照苏州市国资委和外派监事会的要求对金融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三是列席金融企业监事会会议,参与金融企业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四是向市国资委和外派监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金融企业情况。

三家金融企业是苏州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这次向金融企业监事会派驻重点联系人是苏州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资国企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府〔2015〕159号)关于“市属国有控股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精神,适应当前金融企业及其现行管理体制实际,加强市属地方金融企业监管的一次探索和尝试,条件成熟时,苏州市国资委将按法定程序向金融企业监事会委派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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