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龙岩国资委认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两个责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廉洁风险防控保障机制,主要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动员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市国资委联合市检察院、市交通局于2016年8月5日召开海西高速公路网古武线永定至上杭段工程项目廉洁保障机制建设动员会,市公管处与市交发集团、中建集团、永杭公司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参与,安排部署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发挥“行政监管、检察监督、企业自律”的优势,形成廉洁风险防控合力。这项工作引起了市政府、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副市长赖永龙和市检察院检察长罗辉到会并作讲话,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项目业主、施工及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组织,完善制度建设。市国资委积极协调,专门设立永杭公司监察室、“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助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同时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廉洁防控、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预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宣传教育,培育廉洁文化。通过媒体宣传、专题报告、法治宣讲、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监狱等方式,加大廉洁教育宣传力度,加强项目有关领导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廉洁意识,同时依托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专业力量,结合典型案例、查摆薄弱环节,深入摸底调查、开展课题研究,建立工程项目廉洁保障和职务犯罪预防制度。
四是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项目开工后每半年开展工作督促检查,汇总初步成效、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全面总结回顾,形成总结报告和研究成果,为重大公共投资与重大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洁保障长效机制建设提供经验做法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