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国资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外派监事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威海市市管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改进优化了外派监事会监督管理方式、办法和措施,为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强化对外派监事会工作管理,在严格日常监督,强化对企业当期和事中监督的基础上,指导推动外派监事会围绕企业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开展了董事会建设、重大决策管理、投资并购管理、购销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建设管理、应收款管理、资金管理等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180多个问题和不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年终决算监督。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选聘政府招标采购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审计机构,针对各企业的不同特点,结合全面预算、业绩考核、任期考核以及外派监事会监督发现的问题,对企业进行严格规范审计并进行披露,使审计报告的内容更全面、更准确、更实用。同时,强化对审计结果的监督检查,联合审计部门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评价,对经审核、评价确定为工作不负责任、审计结论失实的,取消其继续参与国企审计业务资格,从而确保了审计报告的质量。
三是加强全面预算监督。印发了《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明确了全面预算的管理组织体系、范围及内容、程序、方法等。监督推动企业根据年度预算,结合月度生产计划,认真编制月度预算,横向指标分解到生产、设备、技术和财务等有关部门,纵向指标分解到各基层单位直至个人,拉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管理链条。强化调度监控,定期对企业生产、销售以及供应等环节进行跟踪分析和督导,确保企业全面预算规范有效实施。
四是加强重大事项监督。对经审核批准的50项重点抵押、担保融资项目和18项投资项目实行定期调度,督促企业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强化董事会决策监督,促进各企业进一步健全了市管企业董事会决策程序,规范了董事会和董事长的履职行为。完善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汇报机制。同时,通过调度、调研、现场督查等方式强化企业董事会落实出资人决议的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要求,限期纠改,不断提高了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