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国资委举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

文章来源:云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9-12

9月9日,云南楚雄国资委党委举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谦主持,国资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刘谦对《条例》全文进行了学习,并对《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意义进行了深刻解读。他指出,《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同时,结合条例学习,对楚雄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三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让大家在学习中受到了教育,思想上更加警醒,行动上更加自觉。

刘谦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就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争当廉洁从政的表率,每名干部要遵章守纪,推进党风政风持续改善、根本好转。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和执行八项规定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楚雄州国资委党委2016年下半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三要强化制度执行。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和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推动工作开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转变机关工作风,端正服务态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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