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市属地方金融企业的监管,日前,苏州市国资委向苏州银行、东吴证券、东吴人寿等3家市属地方金融企业监事会派驻了重点联系人。为保障重点联系人合法合规有效地开展工作,苏州市国资委随即出台了派驻地方金融企业重点联系人工作制度。
《重点联系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按照重点联系人的工作职责,结合三家地方金融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分为监督检查、列席会议、报告制度等三方面内容,此项工作制度一方面满足了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的工作规则,同时又尽量避免与金融企业自身监事会的职能重复或冲突,并且强调了重点联系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遵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重点联系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是苏州市国资委试行对地方金融企业监事会派驻重点联系人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