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以来,湖北襄阳市国企办细化襄阳市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国企办2016年工作要点》,倒排完成时限,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基本解决上一轮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
一是加快处理改制、破产企业遗留问题。以落实襄阳市政府国企改革专题会议议定事项为重点,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改制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取得积极进展。坚持大员上阵,强力推进破产清算工作。襄阳市绒线厂仅25名职工未完成安置;襄阳市神跃中心职工安置工作已全部完成,劳动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成,正在清理非经营性资产。襄阳市万襄建材公司土地收储款已协调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拨付500万元,职工劳动债权已经清理完毕。坚持领导包保,重点研究解决一批遗留问题。襄南宾馆资产划转、襄棉集团、湖北化纤集团等供水供电户表改造、襄阳市优化办交办的神州运业公司、际华3542公司、汉丹机电公司优化发展环境需要解决的事项等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推进改制企业代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以襄阳市国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关于对市属改制、破产企业国有资产进行清理登记的通知》,明确清理的范围和依据、职责分工及具体要求。分行业建立台帐,对无主管部门的77家破产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清理,对破产以后申报移交情况进行了核实,制定了《市属改制破产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划转原则》,经襄阳市政府批准对32家企业国有资产进行无偿划转,积极与相关城区(县、市)政府完成了对接。
三是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工作。5月31日,襄阳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精神。襄阳市国企办牵头拟定全襄阳市落实《通知》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限、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要求。7月中旬,上报了《关于支持剥离中央、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政策措施(讨论稿)》。8月12日,襄阳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省属在襄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明确了调查范围、责任分工、时间节点。8月22日,完成了纳入统计范围的中央、省属、市属、县属国有企业28家,及时汇总后上报湖北国资委,对下一步剥离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