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市国企纪委根据文件(昆纪办发﹝2016﹞5号)要求,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精神落实,精心部署“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创新三种督查方式,加强检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一是“旁听督导”,提高检查效率。节日期间昆山市国企纪委派员全程列席水务集团对下属三家子公司开展的实地督查,详细了解本级公司纪检部门对下属子公司的督查情况。及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统一意见,明确标准,既了解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又增进了国企纪检干部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工作成效。
二是“实地督查”,立足问题导向。由昆山市国企纪委书记带班,抽调监事会主席和监察审计室骨干组成检查组,与市纪委党风室干部一起对城投集团及其子公司乐建公司进行了实地抽查,重点检查了中秋国庆期间有无公款购买赠送和违规收受月饼、大闸蟹等情况,以及会务费、接待费、差旅费、办公经费、公车使用的情况,形成检查底稿,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被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三是“查后通报”,放大检查效应。行动之后昆山市国企纪委召开工作会议,召集市属国企纪委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对“清风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集中通报,对涉及职工继续教育、职工午餐等方面的管理和财务报销要求重申了纪律规定。会议也听取了各企业在本次“清风行动”中的督查情况和经验交流,提升了国资系统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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