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黑龙江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海涛主持召开省国资委第11次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第136次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了黑龙江国资委系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是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现实针对性,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是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和难得的重大机遇。
会议强调,黑龙江国资委党委作为责任部门之一,对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党的建设负有重要责任。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好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工作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通过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省国资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上,把国企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会议要求,黑龙江国资委党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自觉性、主动性,通过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措施、推进工作,把出资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与出资企业改革脱困、发展、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完成。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省委统一安排,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省国资委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好省国资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会议各项部署,努力将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系统企业党建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主动配合省委组织部,组织好、实施好、承接好省委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安排。三是集中力量抓好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要在前期对出资企业党建工作调研的基础上,配合省委政研室、省委组织部,进一步修改完善调研报告;要积极主动做好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筹备的有关工作;要做好省国资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准备工作;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贯彻《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四是按照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要求部署,研究提出具体的意见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党委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