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资委推进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广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2-0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对包括集团管控、工程承包建设、投资并购、风险管理等9个方面54种违规经营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广西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制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扎实推进建立健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工作。

近年来,从巡视组巡视、监事会监督、专项审计、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各种各类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经营投资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有的企业制度建设缺失,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制度执行不力、不严、不到位,在企业经营投资中出现违规行为或造成损失没有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有的企业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如个别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对子公司监管缺失,子公司成为风险事故的高发区,个别企业因对子公司连带责任而被拖垮;五是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

针对企业存在突出问题,广西国资委要求管理企业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和当前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落实工作目标,按照在2017年年底前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基本形成,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抓紧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落实责任,要求企业明确负责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步骤,提出要求,作出工作部署;三是对企业建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和执纪问责情况进行督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在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广西国资委召开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推进会,自治区管理企业及各市国资委业务骨干150多人参加会议,广西国资委副主任、副书记、巡视员聂江武在会上要求广西国资委和管理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切实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加快制定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建立制度执行、考核和追究机制;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厉追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会议邀请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深圳迪博企业风险公司、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及对管理企业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深入辅导,提出《意见》落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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