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国企建设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2-07

近日,江苏国资委在南京召开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国企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依法治省工作要求,总结近年来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布置推进江苏省法治国企建设任务和措施。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肖福泉应邀到会指导,并作辅导讲座。江苏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国资委副主任蔡荣国主持会议并宣读省国资委对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进行表扬的通报。会上,江苏国资委纪委书记沈建生作了工作报告;江苏省国信集团和南京国资委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全省国资系统争取经过3—5年努力,实现“一个总体目标”,即: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建成“三个支撑体系”,即:决策层为主导、员工为主体、总法律顾问和法务机构为主力的组织体系,责权清晰、约束有效的责任体系,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体系;推动“四个新提升”,即:依法治理能力新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新提升、依法规范管理新提升、全员法治素质新提升。全省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徐郭平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迫切需要。全省国资系统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将国有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

徐郭平强调,法治国企是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企业,是治理结构完善、规范、有效的企业,是依法规范管理、有效管控风险的企业,是依法合规经营、违法违规必究的企业,是法治文化植根、全员具有法治素养的企业。全省国资系统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法治国企建设的深刻内涵,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促进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为重点,以提升法律管理为手段,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有企业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徐郭平要求全省国资系统抓好法治国企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着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他强调指出,国有企业要规范签订各类合同,强化内部管控,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审核把关作用,规避、防范经营风险,尽力把各类风险事件降到最少、最小;要依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处置国有资产,切实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

沈建生在报告中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为: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明显增强,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法治服务保障作用不断凸显,法治文化建设日益浓厚。他指出,江苏国资委2015年获得首届省政府法制创新奖、2016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不仅是江苏国资委的荣誉,也是全省国资系统的荣誉,充分反映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为推进法治建设而付出的巨大努力。

沈建生在报告中分析了全省国资系统当前面临的法治建设形势任务,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他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精准发力,推动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国企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突出重点关键,不断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夯实法治国企建设基础;三是着眼风险防范,加快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四是注重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全员普法守法;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法治国企建设落地。

肖福泉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江苏国资系统法治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并结合国有企业重大法律案件实际,从高度重视解决法治国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国企建设的紧迫性、牢牢把握法治国企建设的内涵和实质等方面作了高水平的专题辅导讲座。

江苏国资委领导、监事会主席、各监事会办事处和委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各省属企业主要领导、分管法治工作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务机构负责人,各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等,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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