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国资委提前完成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2-20

为切实加强对福建泉州市属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泉州国资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有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一、强化审计职能 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今年以来,已组织完成对6家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和1个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7份,审计总金额达19.45亿元(按审计年度平均资产计算),审计发现问题81条,提出审计建议22条,圆满完成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开展审计项目过程中,把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等多种审计方法相结合,对企业资产、负债、经营情况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坚持做到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关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注重规范企业财务收支行为。通过核实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检查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分析其经营风险点和廉洁风险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企业及时收回外借资金和利息,强化企业重视财务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管控、积极化解潜在危机带来的隐患。

二、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提高审计监督成效。今年以来,泉州国资委一方面强化审计结果的应用,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金管理不善、资产管理不到位、人工成本控制不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和企业经营存在的风险点,警醒被审计企业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汲取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同时要求一级企业对下属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以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加强下属单位监管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体系,及时上报督办情况。另一方面对近年审计项目中发现的企业普遍性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梳理风险点,究其根源,提出了补充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强化一级企业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管职责、加强审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以及探索建立外派监事会和总会计师委派制等措施,加强国资监管。

三、增强企业内部监督 搭建平台促进经验交流。为促进企业内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所出资企业实际情况,起草了《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搭建平台,抽调企业人员参与审计项目,加强企业经验交流,促进内审人员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同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包括组织2批企业监事会人员参加“福建国有企业监事培训班”和组织企业内审人员参加南京审计大学审计业务培训、福建国资系统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性和提高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政策法规的应用能力及审计业务水平,促进企业内部审计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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