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调研督查区直企业党建工作

文章来源:内蒙古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12-26

为期一周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区直企业党建工作调研督查已接近尾声,在调研了内蒙古高路公司、农信社、蒙能集团、能建集团、电力公司、包钢集团和华宸信托七家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王富率领调研组调研内蒙古国资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内蒙古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及永乾作了区直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委机关相关处室以及信息中心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汇报指出,一是在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和国资委党委会、委务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了内蒙古国资委机关周例会制度,改进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委党委委员分别负责10户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在所属企业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在内蒙古国资委机关及系统企业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党的政策理论等方面的学习宣传,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三是强化“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专题党课、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经过深入系统地学、扎扎实实地做、从严从实地改、层层示范地带等多项具体措施,将内蒙古国资委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逐步引向深入。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切实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召开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国资委代表会议,会议选举出20名党代表;制定印发《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书》,层层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四个排查”工作;优化党组织设置,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五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强化纪律审查力度、狠抓作风建设、强化源头治腐、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有效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7年党建重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三是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四是努力围绕企业提质增效做好服务;五是加大培训力度。

调研组通过座谈会、个人谈话以及查阅会议文件、记录和图片等相关资料的形式,全面地了解了内蒙古国资委2016年度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四个排查”等几大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尤其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梳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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