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行为,防止和纠正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上的不正之风,日前,福建龙岩国资委出台了《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意见(试行)》。
《意见》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意见》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招聘要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总量控制、按需用人、人岗相适的原则,并在核定的人员总额以及工资总额内实行公开招聘,公开发布招聘方案。同时,应聘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职称。另外,《意见》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创新用人方式,根据实际工作用人需要,积极探索采用企业内部调剂、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用人方式和专家咨询、专业顾问、课题合作、技术攻关等引才引智形式。
《意见》的实施,对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行为、提升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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