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安排,1月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内蒙古国资委关于2016年度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2017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梓,财经委各位委员,财经工委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出席汇报会,并分别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朝克图代表自治区国资委作了工作汇报,自治区国资委部分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上,杜梓对内蒙古国资委过去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2016年,内蒙古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国企国资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很不容易。同时,自治区国资委理性地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对策建议。
下一步,内蒙古国资委要关注以下重大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经济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自治区调结构、降成本,培育发展千亿元级企业、园区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重大措施。要努力实现重点突破,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和企业竞争力。
三是对重点困难企业脱困工作要盯住不放、跟踪解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推进企业重大投资、财务成本、业绩考核监管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坚持放管结合,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五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推进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六是继续加强对盟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