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国资办2017年开展规范市管企业对外投资整改行动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1-10

为进一步规范市管企业投资及员工持股行为,推动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经山东威海市委、市政府同意,威海国资办将从2017年开始利用1年的时间开展规范市管企业对外投资整改行动。

一是压缩企业层级。原则上,市管企业的企业级次控制在二级以内,且国有股比例在51%以上。除完全市场竞争类市管企业经批准可保留少量的三级企业外,对其他三级及以下企业通过提升级次、并购重组、改制退出等多种方式进行清理。

二是合并同类公司。对各集团所属的特别是集团内部的行业相近、业务相似的同类公司进行合并重组,解决市管企业之间和集团内部同业恶性竞争的问题。

三是清理主要从本集团获利的非国有全资企业。对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企业集团内部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挂靠企业等进行清理,通过收购非国有资本、国有资本退出等改制方式,将其变更为国有全资公司或者民营企业,同时,采取市场化方式规范国有企业购买或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清理“空壳”企业。对实际未出资或没有经营业务的“壳企业”进行清理规范,对于部分宜补充出资开展经营活动的实行注资到位,完善法人治理,依法规范开展经营,其余的全部实行注销。

五是规范企业投资。对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分类进行整改。凡围绕企业主业、有利于转型升级、发展前景较好的投资,能补办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补办;对非主业的投资、无发展前景的投资、不能补办手续的投资,依法进行清理,收回国有资金。对引入外部投资者新设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择优选择外部投资主体,新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应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六是规范企业员工投资持股。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和《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范员工投资持股行为。

七是对企业违规购买非国有资产及处置国有资产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力争通过规范整改行动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源配置,规范企业运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推进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威海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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