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天津国资委下发了《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监事会2016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国资委关于外派监事会开展2016年度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以此为标志,全面落实年度检查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监事会将从1月开始至5月底,对派驻的39户市管企业及部分二级子企业开展年度检查工作。这次年度检查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聚焦出资人关注的重点,紧紧围绕企业财务、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职情况、2016年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天津国资委要求监事会在年度检查中,要客观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既要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把问题和风险查深、查实、查透,又要督促企业不断规范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升运营能力和经济效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和隐患。
同时要求,在年度检查中,监事会监事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天津国资委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要六不”,依法履职,秉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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