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龙岩市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岩委发〔2017〕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深化龙岩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建立;以依法治企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运转;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企业家,打造一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竞争优势明显、资产质量优、行业影响大、产业带动强的骨干企业。同时,适应龙岩市产业发展战略要求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国有资本在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和现代基础设施产业等领域的比例进一步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8个方面、26项具体举措,是指导和推进龙岩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