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国资委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围绕改革中心任务、全面要求突出重点、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原则,并从发挥章程统领作用、法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体系、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治文化五大方面、十八小项进行了细致地规定,全面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法律管理工作体系。
《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24号)的重要举措,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厦门国企改革,推进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充分发挥法治在支撑改革、保障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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