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并举,深入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的总体设计,健全制度规划、分解年度任务、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法治机关、法治企业建设迈向新步伐。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国资监管法治机构
一是合理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国资监管全过程,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抓基础,强管理,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推进广西国资监管工作规范运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6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的要求,制定实施《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做到早谋划、早安排,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夯实依法监管的基础。认真落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则。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的工作程序和制度,长期坚持规范性文件“不经法规处审核,不上委办公会议研究;起草处室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不经法规处复核,委领导不签发”的规定,有效地防止了违法文件的产生。坚持做到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按规定报送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16年以来,共对企业投资、产权管理、资产重组等163件行为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进一步精简下放监管审批权限。做好放管服工作。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将2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出资人内部管理事项。梳理产权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产权转让和资产评估工作聚焦监管重点领域,向7户企业下放了资产评估备案管理权限。研究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担保审批负面清单,在全国国资系统率先试行投资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机制。
二、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巩固和保障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系列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意见,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先后提请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积极开展《广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目前,立法调研小组已赴南宁、柳州、桂林国资委以及监管的重点企业开展立法调研。三是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为方便全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企业和各方面参考使用,对广西国资委2004-2015年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将其中继续适用的127份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并根据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化建设的需要,结合国资委内部职能分工,对所收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类整理,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2004-2015)》。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积极打造法治国企
为强化全员法治意识,指导委管企业制定法治建设五年规划,推动依法治企贯穿企业治理和决策运营的各层级、各领域和各环节。2016年印发了《2016年委管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五年规划汇编》、《委管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委管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合规管理的内容、体制、机构、职责,完善合规制度准则和合规管理规范。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指导委管企业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履职保障机制,采取印发指导意见和现场检查的方式,指导委管企业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落实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发挥总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督促企业总法律顾问积极履行职责,探索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评议制度,同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在征求广西国资委聘请的三家法律服务供应商的意见后,研究确定国资委法律服务项目计费标准,并印发《自治区国资委法律顾问聘用和计费支付管理制度》和《2015-2017年法律服务项目计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系统,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加快建设国资监管法治机构中的积极作用奠定基础。二是指导企业健全完善法律审核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指导企业以狠抓企业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合同审核三项法律审核率100%为手段,要求各个工作流程都必须做好法律审核把关,提高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重大法律纠纷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委管企业做好经营风险排查和应对工作。加强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协调和管理,充分发挥与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等单位的联席机制,加强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协调,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指导、协调或参与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23件。四是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积极指导委管企业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要求委管企业总结贯彻落实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情况,并印发了《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端之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做好“七五”普法工作部署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协调,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经验,结合广西国资委的实际,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了《2016年委管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在全区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同时,结合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培训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广西法律顾问QQ群、广西国资依法治企工作群、党委组织部1237120短信宣传平台等媒介发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