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资委以董事会建设为抓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4-01

湖北省国资委一手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手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积极构建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管战略、议大事、把方向、防风险”的决策作用,推动企业决策机制由“一把手”说了算向分权制衡转变,决策方式由经验决策型向科学决策转变,有效地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董事会较好地发挥了“管战略、议大事、把方向、防风险”的作用。一是加强党委和董事会工作的有机融合。16户省属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把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程序,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健全董事会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截止目前,省国资委监管的18户企业,全部建立了较规范的董事会,且普遍在董事会成立了投资与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控等各专业委员会,完善了授权管理、议事规则、履职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董事会在企业发展战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外部董事人才库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省出资企业董事会现有董事103人,其中内部董事49人,外部董事54人,实现了外部董事过半的初步目标。按股权结构划分,7户国有控股公司,现有董事38人;11户国有独资公司,现有董事65人,其中内部董事38人,外部董事27人。四是企业决策质量提高,效益明显提升。与2012年董事会试点初期相比,截止到2016年底,18户省出资企业资产总额跃至8,212.51亿元,同比增长约1.2倍;营业收入729.52亿元,同比增长13.9%;利润总额33.47亿元,同比增长19.6%;上交税费44.91亿元,同比增长14.3%。

今年,湖北省国资委将积极探索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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