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挂牌。这标志着,继江浙沪之后,福建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式落地。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由福建省政府通过“授权”方式设立的地方版AMC,为福建投资集团的全资子企业,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后续注入优质资产或吸收民间资本入股。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福建省范围内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参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企业并购、重组,并提供投资管理等咨询服务。
2012年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发布《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