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批复》(银支付﹝2014﹞11号),山东重工财务公司成功通过人行总行审批办理电票业务。电子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电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财务公司开办电票业务,必将扩大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信用创造能力,扩大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的服务范围,也有利于财务公司提升商业汇票业务服务能力和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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