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地方电力集团首例个人自发电项目并入电网运行

文章来源:陕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2-08

  1月27日中午12时,首例个人自发电项目在榆林市子洲县并网,并网后运行正常。

  该光伏发电项目所在的榆林市子洲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年均日照时数2600-2900小时,光照时数居全国前列,属于太阳能资源富集区,开发潜力巨大。

  该项目由榆林市子洲县苗家坪镇张家湾村农户张宏文出资建设,建于该户窑洞顶,距离该村变压器直线距离200米,距离入户线20米。建设规模2千瓦,由10块单块200瓦多晶硅太阳能板、10个微型逆变器组成,并网电压为交流220V。该项目投资2万元,预计年发电量2880度,光伏运行寿命20年。按照目前上网电价(脱硫电价加国家补助电价)0.91元/千瓦时计算,预计8年左右可收回成本。

  据省地电集团相关人士介绍,新能源分布式发电项目并入电网,对于合理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具有重大作用。并网运行的自发电项目,所发的电量不仅可以给自家供电,多余电量还可卖给电网。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分布式发电管理的暂行办法以来,省地电集团大力支持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为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目前,该公司对分布式发电并网的申请受理和并网协议的签署等服务程序都进行了详尽规定。在陕西地电供电营业区的个人或单位,如需建设自发电项目,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789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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