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坚持五项原则创新物资采购模式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12-17

  山东鲁抗医药结合医药行业GMP特殊要求及采购物资种类繁多等实际情况,调整优化采购招标模式,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防范风险、降低采购成本及费用。

  一是坚持“三公三比”原则,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比质、比价、比信誉,实现阳光采购。

  二是坚持“分类分级”原则,根据公司各类采购招标物资性质、金额划分类别和等级,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采购招标工作分别由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等不同层级的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坚持“三分离”原则,将采购招标过程进行分段管理,评标、定标、采购工作划归于不同部门或组织管理,实现评标与定标分离、招标与采购分离,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四是坚持“三不”原则,能招标的不比价采购,能比价的不随意采购,能批量采购的不零星采购,尽量减少独家采购或从代理商采购。

  五是坚持“三监督”原则,坚持审计监督、纪委监督、员工代表监督,抓好采购招标过程监督管理,实现采购招标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可控、受控、可追溯,防止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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