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盐业集团滕州市盐业总公司工业盐实现购销两旺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9-06

  1-8月份,滕州市盐业总公司共购进各类工业盐6005吨,占年计划的75%,同比增加212吨。实现各类工业盐销售6205吨,占年计划的78%,同比增加169吨。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调查摸底,完善客户档案。工业盐客服部在日常工作中推行一线工作法,由“坐等式”向“跑动式”服务转变,不断开发新客户,挖掘新空间,增加用户网点,对全市工业盐用户逐一登记造册,实行微机化和动态管理。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公司把“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超越客户希望”作为服务标准,对工业盐客户实行送货上门,做好装、运、卸等各个环节的优质服务工作,按照客户要求按时定点送达,确保达到客户满意。三是做好客户回访,赢得客户支持。通过电话拜访或上门座谈等形式定期回访客户,广泛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解除客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借力招商引资,引荐工业用盐企业。借助发展县域经济、镇域经济的招商时机,多方把握市场信息,积极引荐工业用盐企业项目,对投入生产的企业跟进服务,不断提升工业用盐销售量和服务形象。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