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交集团建立健全职工帮扶救助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8-26

  为了帮助困难职工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公交集团从制度层面建立了《职工帮扶救助办法》,同时各级组织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等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关怀企业职工。

  公交集团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对象分为五类,分别是已纳入市总工会帮扶网络的职工、已纳入集团直属单位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职工、临时困难需救助的职工、需救助的困难劳模和单亲困难职工以及意外身亡的职工。救助项目分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意外灾害救助、意外身亡救助、子女入学救助五个方面。在实施具体的帮扶救助中,根据职工困难程度确定救助金数额,金额在500元-3000元不等,特殊情况另行确定救助金额。

  此外,公交集团还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审批程序、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档案管理、资金列支等进行了规定。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