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光明食品在集团系统企业中全面推进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力求做到“四个结合”,即董事会规范化建设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相结合,与落实集团新三年战略规划、促进集团科学发展相结合,与强化企业内部管控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与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各子公司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以明确权利义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董事会有效运作水平;三是以落实董事会职权为前提,进一步推进董事会工作的探索与创新;四是以产权代表管理为基础,进一步将董事会建设向基层企业延伸;五是以强化监督有效性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企业监事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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