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集团坚持“8字方针”加快构建“四型”总部机关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4-16

  山钢集团总部机关按照“忠诚、勤勉、协作、图强”总要求,努力加强思想、作风、能力、业务建设,着力建设“法”治型机关、研究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标杆型机关。忠诚,就是忠诚于山钢,与公司和公司党委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大局;勤勉,就是勤奋敬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协作,就是讲团结,善沟通,会协商,不滥用权力;图强,就是工作能力强,能做事、能做成事,做表率、做标杆,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树立和维护好机关形象,能够为山钢集团做强做大作出不懈努力。一是建设“法”治型机关。根据集团公司职能定位和管控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定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权力运行,不滥用权力,努力提高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母子公司管控,用严格管理保障规范管理的实施效果,防范各类风险。二是建设研究型机关。机关各部室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用足用活各类政策,为企业发展争取利益;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为确定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提供支持;研究竞争对手,分析他们的优劣势和发展动向,提出应对措施,做好对标挖潜;研究集团涉及的重点产业,密切跟踪各产业发展方向,及时调整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情况,切实了解基层情况,用总体思路指导基层工作,适时纠正基层工作偏差。三是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快审批事项的效率,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问题,要坚决抵制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要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树立山钢良好外部形象。四是建设标杆型机关。坚持以过硬的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坦荡如砥的胸襟,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建设一个行为规范、能力突出、办事高效、作风优良的总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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