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工集团四举措加强国(境)外资产及业务监管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3-13

  福建建工集团四举措加强国(境)外资产及业务监管:一是人员统一委派,境外分子公司、项目部的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技术骨干等由集团统一聘任或委派。二是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委派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税收和外汇管控,全面推行ERP信息化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网络化。三是决策统一审批,境外分子公司的设立、班子成员任免、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均由集团统一研究审批。四是业务统一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重要设备物资均由国内统一招标采购;确保工程质量,纳入集团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建立预报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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