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去年节能4.9万吨标煤

文章来源:山西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2-01

  2012年,山西太钢节能4.9万吨标煤,超额完成了山西省政府下达的1万吨标煤的节能量指标及市政府下达的节能量指标;新水消耗指标进步显著,1-12月,吨钢新水消耗1.46吨,比2011年降低了0.34吨;吨钢综合能耗比2011年降低了14公斤标煤。

  多年来,山西太钢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了全流程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的集约化生产方式,创造了产量、效益与能源消耗、废物排放两升两降的科学发展奇迹。2012年,太钢将能源成本管理纳入《能源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2012年累计用于节能奖惩的金额合计2982万元,其中奖励金额为1606万元,考核1376万元;2012年,太钢利用余热余能发电量比2011年增加了1300万度,占到太钢总用电量的20.3%。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