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生集团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12-26

  近日,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所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32000020)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于11月联合颁发,有效期三年。近年来,大生集团坚持加强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和产品结构,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多种高新技术产品,对大生产品结构的优化、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并且带动了产业的发展与成效。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