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含汞废灯管处理中心获准对外运营

文章来源:厦门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10-24

  日前,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从国家环保部领取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是国家环保部核发的全国第四张处理含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通士达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家获得含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节能灯企业。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29含汞废物(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管等含汞废灯管),核准经营规模:3600吨/年。
 

  厦门通士达含汞废灯管处理中心,于2008年7月经厦门市经发局备案批准建设,2009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从瑞典引进的2条世界先进的自动化处理分检设施,年处理能力3600吨含汞废灯管,而我司年需处理的含汞废灯管仅约60-80吨,尚空余极大的处理空间。
 

  目前,福建省内乃至国内节能灯行业对含汞废日光灯(节能灯)有效无害化处理仍处于空白。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意味着通士达含汞废灯管处理中心可以对外运营,既能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更能有效解决厦门市节能灯行业以及其它行业含汞废物的处理问题,形成可循环利用的节能灯产业链,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