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日前,无锡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集中监督检查与以往相比呈显了以下特点:一是明确检查重点,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各市属企业监事会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提高监督质量为目标,把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作为检查重点,紧紧围绕监督工作职责定位,严格遵守监事行为规范,提高集中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二是增强协同配合,提升监督工作合力。加强与会计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将集中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审计结合起来,确保财务审计与监事会集中检查工作的协调联动。加强与企业密切协调和意见交换,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加强与国资委相关处室的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监督合力,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格局。
三是实出风险管控,提高防范能力。各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通过审阅年度审计报告、检查企业会计账目、重要会议纪要、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分析企业主要财务指标的合理性,包括: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企业的融资规模、种类、资金成本及到期偿付转贷能力、成本费用的构成及变动、净现金流量、或有负债等情况,密切关注企业经营风险和发展潜能,及时反映和披露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