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11月5日福建省政府与中远集团签订的《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备忘录》的精神,为落实福建省领导和中远集团总公司领导于2011年12月在北京就中远集团参加福建省港口项目投资合作的会谈内容,省交通运输集团与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经过前期的项目考察和深入的讨论和充分的交流,近日正式签署福建省港口项目合作备忘录。
一是双方同意延续业已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大在福建省港口项目建设及合作力度。中远太平洋将福建作为其重点投资的区域,利用在行业的影响力和中远的品牌优势,在做大做强厦门远海和泉州码头的同时,积极支持和参与福建省港口码头业的整合重组和新项目建设。省交通运输集团将利用当地的资源和网络优势支持中远太平洋加大在福建省的港口投资建设。
二是省交通运输集团拟牵头整合福建省内国有港口企业资源组建福建港口集团,做为福建省公共码头建设的主要平台,并邀请中远太平洋投资参与。中远太平洋愿意支持并参与福建港口集团的组建,拟在福建港口集团参股不超过40%。
三是双方以签署本次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各自委派管理层牵头协调具体合作内容,并指派相应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推进制定组建福建港口集团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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