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矿集团华聚能源公司电费回收“颗粒归仓”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12-26

  山东兖矿集团华聚能源公司供电管理中心作为电费结算的主要单位,自华聚能源公司成立以来,严密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电费回收率历年均达到100%。该单位面对电费回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沟通,增进了解,掌握用电单位的生产和用电情况。对各用户计量装置定期进行检查,杜绝窃电行为,确保计量的准确有效。对网供电量的计量存在的异议,认真分析,提出合理、公平的计量方案,并协调相关单位确保方案实施,保证了电费回收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