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兴发集团重组宜昌磷化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8-19

  8月16日,宜昌兴发集团重组宜昌磷化有限公司签约仪式在宜昌市国资委举行。夷陵国资公司所持有宜昌磷化100%的股权及依该股权享受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宜昌兴发集团,夷陵国资公司董事长郭习军、兴发集团董事长李国璋当即签署协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大真、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习斌等领导就重组和股权转让后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推进宜昌磷矿资源综合利用,提高“采选结合、矿化结合”水平,做大做强宜昌磷化工产业,宜昌市国资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宜昌兴发集团重组宜昌磷化有限公司。此次签约仪式上,市国资委副主任上官志平详细介绍了重组双方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和实施重组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重组的方式方法,继之讨论了实施重组后给企业带来的广阔前景。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夷陵国资公司将其持有宜昌磷化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宜昌兴发集团。

  签约仪式上,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在充分肯定重组前期工作的同时,强调重组后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求珍惜来之不易的项目。宜昌兴发集团重组宜昌磷化有限公司是优化资源配置,着眼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把握机遇,科学规划,协调发展;二依法合规实施股权转让,完善有关转让手续,重组双方要认真履行协议;三是关心和妥善安置职工,重组后的企业职工要成建制划转,统一安排岗位和工作;四是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并及早作出安排;五是要把资源利用好,开发好,力促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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