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核准山东高速股份向山东高速集团发行14.4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核准豁免山东高速集团因以资产认购高速股份本次发行股份14.4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34.26亿股,约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71.2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这标志着山东高速集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圆满成功。通过此次资产重组,山东高速集团将山东高速运管公司100%股权以及潍莱公路公司51%股权注入高速股份,涉及资产包括京福高速德齐南至泰安段、潍莱高速以及威乳高速,资产规模75.4亿元。定向增发完成后,将大幅提高山东高速集团公司的资产规模,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资产证券化比例,降低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集团公司抗风险能力,为集团公司打造“三化一型”的大交通企业集团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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