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实施鲜活农产品免征新政策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12-07
  从2010年12月1日起,福建省高速公路将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免征范围从沈海线福建段扩大到全省高速公路,免征品种增加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此项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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